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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 共 海 南 省 委 組 織 部
  中 共 海 南 省 委 宣 傳 部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海 南 省 公 務 員 局
  關於推薦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公示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共中央宣傳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做好第八屆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3﹞95號)要求,經各市縣、省直各單位推薦,海南省第八屆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推薦評選領導小組推薦,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評選表彰工作領導小組初審同意,擬正式推薦中共瓊海市潭門鎮委員會、海南省第三勞動教養管理所/海南省第三強制隔離戒毒所為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三沙市綜合執法局副局長王式政、東方市公安局天安派出所吳春忠(已故)為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現將有關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2013年10月22日—2013年10月30日,聯繫單位:海南省公務員局,辦公地址:海口市國興大道9號352房,聯繫電話:65229655。歡迎社會各界來信來電監督。
  一、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
  (一)中共瓊海市潭門鎮委員會
  集體人數:31人
  負責人姓名:龐飛
  主要事跡:新時期,潭門鎮黨委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建設“海洋強國”的戰略部署,因勢利導,創新發展。堅持密切聯繫群眾,始終把捍衛漁民合法權益、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政治任務,精心構建漁業生產萬里保障線,遠海捕撈業得到迅猛發展。2012年,遠海捕魚總產量達到46670噸,產值38000萬元,年均產值增長27.32%。堅持以民生為根本,緊緊圍繞“打造漁業風情小鎮,構建幸福潭門”的目標,大力加強飲水、道路、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堅持以前瞻的眼光,務實的作風,夯實保障基地,優化產業結構,不斷推進潭門經濟社會創新發展。目前,全鎮實現社會生產總值6億多元,年均增長12%;人均純收入達到13000元,年均增長830元。
  2013年4月8日,習近平主席專程視察潭門鎮,高度肯定了鎮黨委維護南海主權和漁業生產的責任擔當、打造漁業風情小鎮的創新實踐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有效做法。
  (二)海南省第三勞動教養管理所/海南省第三強制隔離戒毒所
  集體人數:179
  負責人姓名:何輝
  主要事跡:海南省第三勞動教養管理所(海南省第三強制隔離戒毒所)是海南省司法行政系統唯一一所部級現代化文明勞教所。一直以來,該所堅持以“保底線、求發展”為工作思路,凝心聚力、振奮精神,嚴格落實“首要標準”,認真履行強制隔離戒毒、戒毒康復、特殊病專管等三項職能,積極開展禁毒戒毒宣傳教育,主動地融入社會、對接社會、服務社會,努力向新領域、向深方向推進,在深化固有職能、拓展外延空間等方面進一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為構建和諧平安海南,實現綠色崛起貢獻應有的力量。已連續15年實現安全年。
  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
  (一)王式政
  姓名:王式政
  性別:男
  民族:漢族
  出生年月:1976年11月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學歷:大學
  單位:三沙市綜合執法局
  職務:副局長
  簡要事跡:王式政同志從事海上執法維權工作17年,始終把南海維權護漁作為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勤奮工作,不畏艱難,積極創新海上執法工作機制,努力提高海上執法工作能力,加大海上巡邏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外國漁船在西、中、南沙海域的侵權侵漁行為,組織和參與辦理近400多宗涉外侵漁侵權案件。他所帶領的原西南中沙漁政漁監站先後被國家農業部、廣州軍區、海南省人民政府、中國漁政指揮中心評為“全國漁政工作先進單位”、“海邊防工作先進單位”、“海南省防颱先進工作單位”、“海南省先進基層黨組織”、“專屬經濟區巡航執法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同時,本人也被授予“全國漁政先進工作者”、“海南省優秀黨務工作者”、“專屬經濟區漁政巡航執法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
  (二)吳春忠
  吳春忠
  姓名:
  性別:男
  民族:黎族
  出生年月:1958年5月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學歷:中專
  單位:東方市公安局天安派出所
  職務:所長
  簡要事跡:吳春忠,男,黎族,1958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海南省東方市人,原東方市公安局天安鄉派出所所長,因長期帶病工作,導致病情加重,發展為肝癌晚期,2013年2月24日犧牲在工作崗位上,享年55歲。
  他扎根山區30年,把全部的精力傾註在工作中。吳春忠同志1982年加入公安隊伍,30年來一直工作在山區基層崗位上。天安鄉是黎族聚居區,有30個村莊、近15000人,轄區社會治安形勢比較嚴峻,而派出所僅有4名民警。擔任天安鄉派出所長期間,他堅持深入村莊和群眾家中走訪,及時做好每一名“有問題”青少年的思想工作,幫助各村建立聯防隊,組織群眾廣泛開展“平安建設”活動,組建了天安村民自治巡邏隊伍,建立了相鄰派出所間的治安管控聯動機制,探索出了一套切實可行的農村警務工作法,同時打掉了長期在轄區擾民害民的惡勢力團夥,三年時間使轄區刑事案件發案下降35%,治安案件下降60%,治安狀況實現從亂到治的轉變。
  他視群眾為親人,竭誠為有困難的群眾辦好每一件實事。在工作中,吳春忠同志善於聽取群眾的心聲,瞭解群眾的疾苦,熟悉村民家庭情況,哪家在什麼位置,有多少人口,從事什麼職業,他張口就能講出來。得到他幫助的人和事不勝枚舉。他幫助重慶務工人員劉太平剋服因殘疾產生的悲觀厭世情緒,為劉太平當紅娘娶了老婆安了家,還幫其置辦了一間小賣部,解決了生活來源。他耐心調和村民劉宏傑的家庭矛盾,輓回了一個即將破碎的家庭。他經常看望幫助天安鄉的五保戶和孤寡老人,80多歲的孤寡老人沈亞界得知吳春忠去世的消息時失聲痛哭。他留下的7本工作日記密密麻麻地記錄著各村群眾情況和要做的群眾工作,字裡行間全滲透著對公安工作的無比執著和對群眾的真情實感。因他信得過、靠得住、肯幫忙,當地黎族群眾發自內心地稱呼他為“括儂所長”(黎語:親民愛民之意)是“哥弟”(黎語:兄弟之意)。
  他為人低調朴實,始終堅守公正執法的基本原則。吳春忠同志剋服父母親年老體弱多病、妻子改製下崗、經濟拮据等實際困難,動員妻子放棄臨時工作在家照顧老人和智障的大兒子,自己全身心投入公安工作。雖然家庭負擔很重,但他從不向組織叫苦,從沒有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謀取私利,從不向群眾伸手要好處。所有上門想找他幫忙找門路、甚至以金錢回報讓他在執法辦案過程中疏通關係的親朋好友都被他婉言謝絕。組織上也從來沒有接到過任何關於他不廉潔、不作為的舉報和投訴。他雖然一家擠在一間16平方米的平房屋裡,連一件像樣的傢具都沒有,卻多次資助群眾數萬元。他生病治療期間欠下了十幾萬元債務從未向單位申請補助,在臨終前還交代妻子千萬不要給組織添麻煩,實在還不上債務,就把家裡房子賣掉。   (原標題:關於推薦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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