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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8日下午,證監會在微博上與投資者進行了關於退市制度的微訪談。證監會表示,下一步退市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標,就是豐富退市的內涵,為依據自身發展戰略、利益等考慮,有自主退市需求的公司提供多樣化、可操作的路徑選擇。同時,針對欺詐上市等重大違法行為,明確《證券法》關於重大違法暫停上市規定的操作性安排,將“害群之馬”清除出場。
  自主退市和強制退市,是退市制度重要的兩個方面,特別是自主退市,應成為退市制度追求的最高目標。在歐美髮達國家特別是美國股市,主要就是依靠自主退市來維持市場的平穩和有序,並推動價值投資的。
  現在的問題是,在強制退市氛圍都沒有形成,勒令一家垃圾公司強制退市都會遇到各方面阻力的情況下,希望企業自主退市,顯然過於樂觀。比如近日曝光的南紡股份,連續5年造假,仍能在股市瀟灑自在。
  按照退市制度的相關規定,目前中國股市到底有多少公司達到了退市條件,又有多少公司符合強制退市要求,估計不樂觀。美國股市退市率為6%~8%,但中國十幾年來只有78家公司退市。
  可以想象,在經歷了長時間的股市嚴重低迷以後,管理層面臨的壓力越來越大了。雖然股市的低迷與宏觀經濟環境有關,但是一個重要的原因還在於股市的生態環境太差,退市制度不能有效運行導致垃圾公司成堆,欺詐上市、造假、虛報信息等情況屢有發生。
  也正因為如此,從郭樹清到肖鋼,都將退市制度建立作為重要的抓手,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與辦法。特別是肖鋼,更是將退市制度作為核心的內容,全力向前推進,但這項制度還需要落實到具體行動上。到目前為止,真正引起投資者關註的,也就只有ST長油退市一個亮點。如何處理南紡股份,也是對管理層的一種考驗。
  對南紡股份這樣的“害群之馬”,如果不用強制手段勒令其退市,是很難得到投資者信任的,也會起到很不好的導向作用。此外,像進入2013年上市公司黑榜的萬福生科、海南海藥等,是不是也應該被納入強制退市範疇?
  問題是,雖然制度層面已經為垃圾公司制定了退市標準,不少公司也達到了退市條件,為什麼就不敢勒令其強制退市呢?一些中國企業到美國上市後會選擇主動退市,是因為美國股市已經形成了自主退市的氛圍。當下的中國股市,指望企業自主退市,真的只是一種幻想。首先應該立足於強制退市,使企業對制度、規範、標準等有所敬畏。當強制退市執行到一定程度,能夠讓上市公司具有真正的危機感了,才能逐步將企業引導到自我約束、自主退市的軌道上去。
  中國股市已到了必須鏟除“害群之馬”的時代了,而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強制退市。  (原標題:要強制清除股市“害群之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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